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自评公开链接 |
https://tw.qzjmc.cn/info/1012/1331.htm |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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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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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
实有26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
实有4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
实有4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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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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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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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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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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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日期为: 2021.11.21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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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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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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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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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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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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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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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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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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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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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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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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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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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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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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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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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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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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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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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慈山分院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信息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管理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会审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商务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轻工系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修正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院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福建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泉州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福建省学生联合会和泉州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当好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事务管理和发展建设,维护学校利益和同学正当权益;
(三)聚焦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和权益维护等需求,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联系,协助学校做好校园文化建设、构建良好教学秩序以及营造优良学习生活环境;
(五)指导各院学生会工作,完善“院-系-班”三级联动工作格局,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学生会对院学生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六)开展不同层级、不同形式的培训,着力提升学生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素养和领导力,积极创造条件团结、引导广大同学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素养;
(七)发展与兄弟院校、社会各界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交流和友好合作,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树立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本会章程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取得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不限性别、年龄、民族,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四)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经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第十二条 代表产生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受到学生的信任和拥护;
(四)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五)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会主席团;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六)其他应由学代会行使的权力。
第四章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四条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学生会工作的机构;
第十五条 委员产生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员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和生活的关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和议事等能力;
(六)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
第十六条 委员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第十七条 学生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也可由主席团召集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所作决议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 经三分之一以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提议,三分之二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以上通过,学生会委员会有权罢免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第十九条 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
(二)领导各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三)审议通过学生会的制度、工作计划和机构设置等;
(四)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主席团
第二十条 由学生会委员会推选产生的主席团是学生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由4名同学组成。主席团采取主席轮值制,半学年设执行主席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一条 主席团的职权
(一)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
(二)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三)对系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选具有建议权;
(四)召开系部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
第六章 工作部门
第二十二条 各工作部门是院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二十四条 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按照品学兼优的条件和公开、公正的原则,由主席团组织选拔确定。
第七章 系部学生会
第二十五条 各系学生会,是本会的下属机构。系部学生会接受所在学院党组织和本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同级团组织的指导。
第二十六条 系部学生会职责
(一)负责本系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二)完成本会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三)通过民主程序,推选本单位的学代会代表;
(四)行使系部学生大会或代表大会和学院学生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 系部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代表所在系全体学生;
(二)领导系学生会各工作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三)召集和主持系学生会的主要学生干部例会;
(四)召集和主持系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十九条 系部学生会应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工作。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应参加本会主席团召集的有关会议。
第八章 班级委员会
第三十条 班级委员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一条 班级委员会设立班委会,一般任期一年。班委会由班级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一般设班长一人、副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班委若干人协助开展工作。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校学生会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专业排名/ 专业人数 |
是否存在成绩不及格情况 |
职务 |
董嘉欣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17/166 |
否 |
办公室负责人 |
陈晓敏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9/54 |
否 |
外联部干事 |
潘冰玲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8/ 54 |
否 |
外联部干事 |
陆炜雯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18/55 |
否 |
外联部干事 |
张心悦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2/54 |
否 |
学习部干事 |
张佳淳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8/108 |
否 |
学习部负责人 |
叶淑萍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16/209 |
否 |
广播站负责人 |
王林钰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会审系 |
20级 |
7/47 |
否 |
外联部干事 |
陈泽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管理系 |
20级 |
1/80 |
否 |
主席团成员 |
黄鑫祥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52/209 |
否 |
广播站负责人 |
郑意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4/209 |
否 |
广播站干事 |
李丽云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1/61 |
否 |
主席团成员 |
洪梦婷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2/117 |
否 |
广播站干事 |
钟张霖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5/108 |
否 |
主席团成员 |
张贤莺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会审系 |
20级 |
30/203 |
否 |
办公室负责人 |
王燕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会审系 |
20级 |
41/194 |
否 |
办公室干事 |
陈路易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会审系 |
20级 |
25/194 |
否 |
学习部干事 |
洪森发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信息系 |
20级 |
7/142 |
否 |
主席团成员 |
何舒淇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信息系 |
20级 |
20/155 |
否 |
外联部负责人 |
林纯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轻工系 |
20级 |
5/121 |
否 |
办公室干事 |
罗伟杰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轻工系 |
20级 |
28/121 |
否 |
外联部干事 |
高艺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轻工系 |
20级 |
12/121 |
否 |
广播站干事 |
何文玲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轻工系 |
20级 |
10/112 |
否 |
广播站干事 |
张健宇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会审系 |
20级 |
8/42 |
否 |
外联部负责人 |
刘羽茜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会审系 |
20级 |
27/203 |
否 |
学习部负责人 |
陈惠娜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会审系 |
20级 |
2/203 |
否 |
学习部干事 |
董嘉欣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17/166 |
否 |
办公室负责人 |
陈晓敏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9/54 |
否 |
外联部干事 |
潘冰玲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8/ 54 |
否 |
外联部干事 |
陆炜雯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18/55 |
否 |
外联部干事 |
张心悦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2/54 |
否 |
学习部干事 |
张佳淳 |
团员 |
泉州经贸学院商务系 |
20级 |
8/108 |
否 |
学习部负责人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会章程》制定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委员会委员由本次学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二、经院党委和市学联批准,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学生主席团由4人组成。根据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人名额百分之二十的要求,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学生主席团候选6人(含差额2人)。学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由学生会主席团4人采用投票选举方式产生。
四、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拼音为序排列。
填写选票时,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投弃权票的不作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划“○”。
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清楚,符号准确。没有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四、选举会场设一个投票区。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然后由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各代表团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四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投票结束时,当众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废票处理。
六、候选人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选举出现最后一个应选名额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八、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候选人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当选名单(按姓氏拼音为序排列)。
九、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3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监票人由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大会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5名,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长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十、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1年11月21日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1月21日下午14:00,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在大礼堂召开。
为更好地迎接此次学生代表大会,大会前举行了代表大会预备会,院主席团成员、各代表团召集人、学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各工作机构成员参加会议。预备会上,全体代表(共133名)听取了《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此次学生代表大会的系列文件草案,宣读了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名单,并强调了此次学代会的重要意义,要求每位学生代表要履职尽责、遵循章程,以确保此次大会顺利进行。
预备会后,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开始。团市委学少部部长陈为潘、学院团委和各系、慈山分院团务负责人以及正式学生代表参加会议。
学院团委副书记张永辉在会议上对全院学生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同学们加强自身的理想信念与价值观建设,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立志成为道德与知识并重的新型人才;二是希望同学们珍惜时光,好好学习,扎实学好技能本领;三是希望同学们加强自身修养,做精神文明建设的主力军。
陈为潘代表共青团泉州市委、泉州市学联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对我院团学组织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权益维护、学生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学院各级学生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定信念,奋力开拓引领青年的思想阵地;二是主动作为,努力搭建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平台;三是强基固本,不断提升团学组织的工作活力。他希望我院各级学生会组织、全体同学以本次大会为新的起点,努力开拓创新,抓紧机遇,勇立潮头,立足学院发展,高举团旗跟党走,真正做到“请党放心,强国有我”。
在随后的各代表团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中,进行了分组讨论,审议通过了学生会工作报告,确定了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并投票选举出新一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大会完成各项议程顺利结束。
宣传报道链接:https://www.qzjmc.cn/info/1175/8806.htm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各系代表产生方式
各系组织各班级团支部按表1所述代表名额及组成,酝酿、形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各班团支部审核后,组织召开全班成员大会,举行参加学院学代会代表选举。
2.学生社团代表产生方式
主要学生社团参加院学代会代表原则上应为学生社团或兴趣小组负责人。如负责人已以其他身份当选代表,则应召开社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院学代会代表。学生社团代表还应参加代表所在系部系学代会。学院团委负责对各学生社团代表或代表候选人进行审核。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张永辉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林志达 |
是 |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福建省学联秘书处邮箱2354000013@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