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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

发布日期:2024-12-01    浏览次数: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3—2024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否

实有27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否

实有4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实有4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2023.12.15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6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6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6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6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6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6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6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6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6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6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6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6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6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会审系学生会

商务系学生会

信息系学生会

管理系学生会

轻工系学生会

慈山分院学生会

二、《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一条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全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院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院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福建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泉州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福建省学生联合会和泉州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当好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事务管理和发展建设,维护学院利益和同学正当权益

(三)聚焦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和权益维护等需求,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维护纪,倡导良好的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联系,协助学院做好学院文化建设、构建良好教学秩序以及营造优良学习生活环境

(五)指导分院和系部学生会工作,完善“院-系-班”三级联动工作格局,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学生会对分院和系部学生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六)开展不同层级、不同形式的培训,着力提升学生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素养和领导力,积极创造条件团结、引导广大同学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素养;

(七)发展与兄弟院校、社会各界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交流和友好合作,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树立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纪、规和本会章程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凡取得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不限性别、年龄、民族,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院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二)自觉遵守纪,文明自律,尊师爱;自觉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

)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经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院级系部学生干部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第十 代表产生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受到学生的信任和拥护;

)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五)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

第十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章程;

)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会主席团;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

(六)其他应由学代会行使的权力。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 学生会委员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工作的机构学生会委员会不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产生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协调好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关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和议事等能力;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

第十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经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分院和各系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应覆盖分院和各系。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学生会委员会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院)系数量的2倍

第十 学生会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可由主席团召集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所作决议方为有效

第十 经三分之一以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提议,三分之二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以上通过,学生会委员会有权罢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十八 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

(二)领导各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三)审议通过学生会的制度、工作计划和机构设置等;

)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主席团

第十 由学生会委员会推选产生的主席团是学生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由4名同学组成。主席团采取主席轮值制,每学期设执行主席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 主席团的职权

(一)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

(二)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三)对系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选具有建议权;

)召开系部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

第六章 工作部门

第二十 各工作部门是院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 学生会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二十 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由分院和系部团组织推荐,经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按照品学兼优的条件和公开、公正的原则,由主席团组织选拔确定。

系部学生会

第二十 各系学生会,是本会的下属机构。系部学生会接受所在学院党组织和本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同级团组织的指导。

第二十 系部学生会职责

(一)负责本系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二)完成本会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三)通过民主程序,推选本单位的学代会代表;

)行使系部学生大会或代表大会和学院学生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 系部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代表所在系全体学生;

(二)领导系学生会各工作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三)召集和主持系学生会的主要学生干部例会;

)召集和主持系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

二十七 系部学生会应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工作。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应参加本会主席团召集的有关会议。

班级委员会

班级委员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班级委员会设立班委会,一般任期一年。班委会由班级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一般设班长一人、副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工作,可设班委若干人协助开展工作。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生会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4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院学生会工作。重点负责学院学生会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学院学生会工作规划(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配合学校做好“三全育人”工作;负责搭建“自我服务”平台,做好学校服务学生“最后一公里”工作;负责制定学生“自我管理”制度体系,组建各类“自我管理”专项工作队伍;负责规划学生主题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巩固“自我教育”阵地;完善学生会组织工作制度,强化“自我监督”职能;负责学院学生会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经费预结算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系部学生会工作;负责学生会对外交流、宣传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2

办公室

7

负责学生会办公内务管理工作;负责学生会档案整档、归档工作;负责学生会文件收发、打印等工作;负责学生会各类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做好学生会日常事务督促落实、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学生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负责学生会对外交流、宣传工作;负责学生会会务工作;负责学生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学生会工作(活动)经费预结算、财物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学习部

4

负责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开展“自我教育”工作,组织学生主题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创建活动品牌,巩固“自我教育”活动阵地;组织大学生学习互助活动,建立学习帮扶体系;配合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实践等活动组织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广播站

8

作为学院宣传力量的重要部门,一切工作本着为学生服务为宗旨,负责宣传校园内最新动态及开拓学生视野的工作,在中午时间播报近期时事,分享美文篇章。负责院内大小活动的主持活动,也会定期开展内部主持培训。为拓展学生爱好,会定期开展配音活动,也会参与到学校晚会的节目当中。

5

实践部

4

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每年寒暑假“三下乡”活动,以及平时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完成学院团委及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周巧玲

共青团员

轻工系

2022级

1/71

2

连朝贤

共青团员

商务系

2022级

1/113

3

张晗轩

中共预备党员

会审系

2022级

8/99

4

林宇杰

共青团员

软件工程系

2022级

76/310

5

廖思雨

共青团员

管理系

2022级

9/46

6

施丽娟

共青团员

慈山分院

2023级

19/156

7

郑洁

共青团员

轻工系

2023级

15/87

8

张昌墩

共青团员

慈山分院

2023级

6/154

9

林晨曦

共青团员

商务系

2023级

11/95

10

陈诗雅

共青团员

慈山分院

2023级

31/154

11

陈嘉怡

共青团员

慈山分院

2023级

9/156

12

许佳莹

共青团员

会审系

2023级

2/211

13

黄文薰

共青团员

轻工系

2023级

35/126

14

刘梦婷

共青团员

软件系

2023级

10/343

15

宋忆

共青团员

轻工系

2023级

42/178

16

黄春年

共青团员

软件系

2022级

81/310

17

陈怡宁

共青团员

商务系

2023级

4/102

18

谢盈盈

共青团员

慈山分院

2022级

7/100

19

蔡明凯

共青团员

慈山分院

2022级

1/96

20

张瑷娟

共青团员

轻工系

2023级

23/178

21

黄怡宁

中共预备党员

管理系

2022级

3/74

22

黄绍忠

共青团员

会审系

2022级

9/99

23

王熙

共青团员

管理系

2022级

26/138

24

廖丹

中共预备党员

商务系

2022级

1/78

25

林艳玲

共青团员

管理系

2022级

25/146

26

高浩宇

共青团员

会审系

2022级

10/99

27

沈冰钦

共青团员

管理系

2022级

4/138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候选人采用自下而上、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各系团总支及分院团委推荐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团委审核和党委同意基础上形成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次学生会章程》制定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次学生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团成员由本次学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

二、经院党委和市学联批准,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届学生主席团由4人组成。根据主席团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人名额百分之二十的要求,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届学生主席团候选5人(含差额1人)学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由慈山分院、各系学生会主席和学生会主席团10人采用院系联席会投票选举产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规定,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分院和各系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应覆盖各(院)系。根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由差额选举产生的要求,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8人(含差额1人),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拼音为序排列。

填写选票时,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划“×”;投弃权票的不作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划“○”。

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清楚,符号准确。没有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选举会场设一个投票区。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然后由大会主席团成员和其他各代表团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分之,方可进行选举。投票结束时,当众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按废票处理。

六、候选人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选举出现最后一个应选名额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由全体代表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候选人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由大会主席团宣布当选名单。

、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5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监票人由代表团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

大会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5名,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长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十、本选举办法经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3年12月15日,学院在大礼堂召开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136名学代会正式代表参加大会。

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届学生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二)修订《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新闻报道链接:https://www.qzjmc.edu.cn/info/1014/4734.htm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各系代表产生方式

各系组织各班级团支部按代表名额及组成,酝酿、形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各班团支部审核后,组织召开全班成员大会,举行参加学院学代会代表选举。

2.学生社团代表产生方式

主要学生社团参加院学代会代表原则上应为学生社团或兴趣小组负责人。如负责人已以其他身份当选代表,则应召开社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出席院学代会代表。学生社团代表还应参加代表所在系部系学代会。学院团委负责对各学生社团代表或代表候选人进行审核。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 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2021〕3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 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全面加强从严治会,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述职评议对象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内容

(一)端正政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践行共青团工作的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三性”基本定位、“六个坚持”基本要求和“三统一”基本特征,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强化道德品行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要端正价值追求,走进同学的内心世界,倾听大家对社会问题和现象的看法,引导广大同学在弘扬真善美中传递正能量,在唱响主旋律中提振精气神。要繁荣校园文化,引导同学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丰厚滋养,从革命文化中传承红色基因,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积蓄精神力量。

(三)聚焦主责主业。要抓住学习这一首要任务,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术规范。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学生会 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注重工作成效。要服务同学校园生活需求,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扎根同学、勤奋工作、求真务实。通过举办各类活动,帮助同学阳光健康成长。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我们的服务就在身边,我们的关心实实在在,更好地服务于青年大学生成人成才。

(五)严抓纪律作风。学习落实《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摒弃庸俗习气,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干净纯粹的组织文化,坚决抵制社会不良习气侵蚀。不得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得吃吃喝喝、贪图玩乐、讲求排场。

重点围绕以上5个方面内容,认真总结一年的组织工作,贯彻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标准,汇报工作执行成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明确下一年度组织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

四、述职评议方法

工作述职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采用书面述职和会议述职相结合进行。

五、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书记

张永辉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李东一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福建省学联秘书处邮箱2354000013@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